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併網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代辦工程費計費方式

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併網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代辦工程費計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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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設置者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 8 條規定,選擇自行興建及維護併接至既有電 網併接點之線路,且既有線路無需加強電力網時,則免收併網工程費。

二、同一電號用電場址之裝置容量須合併計算,並依下表各容量級距(kW)之費率採 累進方式計收併網工程費(以低壓 160kW 併接為例,扣除 50kW 免收併網工程費 後,剩餘 110kW 部分,其中 50kW 1,050 /kW 收費,60kW 1,470 /kW 收費)

三、併網工程費計費方式,除依前述情形免收或按併網容量級距收費外,不再另收取利用未滿三年既有線路部分之費用。

四、合併計算裝置容量不及 2,000kW 者,倘須以併接高壓系統方式併聯,設置者須自行設置升壓設備,亦可委託協助代辦及維護(不論屋頂或地面),代辦及維護費用依下表計收:



 

備註:

1. 本表計費方式每 1kW 單價係以年度併網總工程費用實績(含稅)加計 5%維護費訂之,適時檢討修訂。

2. 每一申設案依本表計費方式所計得併網工程費總額,以元為單位,元以下小數四捨五入進整。

3. 設置者亦可選擇自行興建及維護。

4. 本表各項計費方式僅適用於未使用本公司再生能源專線情況,如使用本公司再生能源專線時,按本公司「再生能源加強電力網工程費用分攤原則及計費方式」計收。

5. 併聯本公司高壓以上用戶內線者,以高壓併接方式計費。

備註:

1. 本表計費方式每 1kW 單價係以年度併網總工程費用實績(含稅)加計 5%維護費訂之,適時檢討修訂。

2. 代辦升高壓設備屬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電力網連接之線路,若委由本公司協助代辦並維護者,其所有權屬本公司,且須無償提供符合本公司辦理設備安裝及維護作業需求之場所,以供設置相關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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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部籌備新措施 新增農地工廠將不提供水電 https://www.pvesco168.com.tw/news-detail-2737149.html 2020-09-03 經濟日報 / 記者林于蘅/台北即時報導違建 農地違建工廠斷水斷電還不夠,經濟部今(3)日指出,最快本月將公告新措施,與台水台電合作,建立「工廠接水接電申請審查機制」,從源頭管理,全面遏制再出現新蓋的農地違建工廠。 經濟部2日公告「非屬低汙染之既有未登記工廠轉型、遷廠或關廠及輔導期限處理原則」,高汙染業者限期在2021年3月19日前提出轉型改善、遷廠或關廠計畫,並於2022年3月19日前轉從事低汙染事業,申請為「特定工廠」。 但若為2016年5月20日之後的未登記工廠,則屬於「新違建」,不論是低汙染、高汙染,則沒有緩衝期、也不得轉型落地,經地方政府勘查勒令停工後一律遷廠或關廠,違者將斷水斷電、拆除。 不過,經濟部為了全面遏止再出現新建農地違建工廠,將祭出新措施,未來非民生用的工廠用水、用電,將建立審查機制,從申請階段時就不提供水電,讓其無法運作,就不至於要等到查勘違法未聽勸,才能斷水斷電。 中部辦公室主任郭坤明表示,由於經濟部並非建築管理單位,針對農地違建工廠,最主要的政策管理工具就是水電;目前針對2016年5月20日之後新增的農地違建工廠,是由地方政府查勘、勒令停工,若未停止者,經濟部才會介入,停止對該工廠供水供電的程序。 然而,郭坤明說,針對農地違建工廠,最有效的管理辦法就是從源頭阻斷,如未來再有新增的違建工廠,要申請用水用電時,就會透過審查機制,審查是否為合法工廠。 不過,由於農地違建仍然常見工廠偷接水電情事,因此,目前與台水台電的相關配套措施仍在討論階段,近期就會發布新措施,最快本月就會公告,徹底遏制再有新建的農地違建工廠產生。 農地,回饋金,登記,合法,汙染,工廠,農地工廠,變更,工廠登記,補辦,,違章工廠,工廠違建,農地工廠,合法工廠,臨時工廠,臨時廠登,臨時工廠登記證,特定工廠登記證,特定工廠登記證,特登證,水五金專區,工輔法,林岱樺,工廠管理輔導法,高汙染,違建工廠,落日條款,經濟部,吹哨條款,檢舉違建, 農地違建,臨時工廠登記證,違建工廠,就地合法,農地工廠,消防,水電,污水處理,農地蓋工廠,農地亂蓋,農地違法加蓋,農地鐵皮屋,農地廠房,農地蓋違建,農地違建臨時工廠,臨時工廠,特登工廠,工業區,農業區,違建輔導,農地汙染,拆違建,工業區立體化,容積率,建蔽率,工業管理輔導法,工輔法,農地工廠,斷水斷電,即報即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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